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785、182****0777
传 真:0454-****669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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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县土**镇丰收村北侧315米 | **** | **晟越****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土**镇丰收村北侧315米。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758m2,建设一座烘干能力为200t/d的烘干塔,设1台4t/h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总投资300万元。 | 1、本项目废气包括热风炉烟气、粮食输送装卸粉尘、粮食筛分粉尘和粮食烘干粉尘,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 18 米高烟囱排放。本项目热风炉烟气 SO2、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表 4 标准,无组织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3 标 准 。 NOx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14)表 2 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热风炉炉渣和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杂质和收集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本项目食堂产生的餐馀废物、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