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及报告表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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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分类: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环评与排放股 发文日期:2023-10-20 原文网址: 文号:202309-041 关键词:生态环境 ** 嘉源 粮食收购部 建设项目 时效:
****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及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3-10-20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785、182****0777

传 真:0454-****669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项目

**省**市**县**镇五一乡五一村村南

****

**省****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镇五一乡五一村村南。本项目占地面积6400m2,建筑面积1190m2。本项目主要建设粮食仓库1座、生物质热风炉房1座、日处理能力200t/d的烘干塔1座,配套1台3t/h燃生物质热风炉。总投资260万元。

1、本项目3t/h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的标准限值的要求。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厂界东、南、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置;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粉尘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玉米烘干过程装卸、输送、筛选工段产生的废物(杂粮、石子、泥沙、粉尘等):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热风炉灰渣:袋装,暂存于密闭锅炉房内,20天转运一次,外售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存。烘干塔彩钢罩收集的粉尘:粉尘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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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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