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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氯化锆、氧化锆及锆产品产业链项目
(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氧氯化锆、氧化锆及锆产品产业链项目(一期工程)》已委托****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氧氯化锆、氧化锆及锆产品产业链项目(一期工程)》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u_o70wR_CFwykptvMeL9-Apwd=wbyx 提取码: wbyx。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路与坪南路交汇处东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大岭后、崔家**旺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路与坪南路交汇处东南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137****5883
环评单位:****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39-****526
传真 :0539-****550
e-mail :****@163.com
地址 :**市**区**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大厦24层
邮编 :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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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