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11 14:50
| 90天 | ||||||||||||||||||||||||||||||||||||||||||||||||||||||
| 其他 | ||||||||||||||||||||||||||||||||||||||||||||||||||||||
| 360,000元 人民币 | ||||||||||||||||||||||||||||||||||||||||||||||||||||||
| 18,199,325.6元 人民币 | ||||||||||||||||||||||||||||||||||||||||||||||||||||||
| **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2 | ||||||||||||||||||||||||||||||||||||||||||||||||||||||
| 各潜在投标人: 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09月12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 经过仔细阅读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和10.1条款业绩要求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2.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和10.1条款业绩要求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3、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附表 3-7(3):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中类似工程项目的时间要求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签署的时间均须在2016年9月至今的范围内。此项规定与**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及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和10.1条款业绩要求均不符合。 答:黄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0.1的规定的要求认定。本项目两个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附表 3-7(3):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作相应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中发布工程量清单中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管理用房”和“管理用房改造”因采用房屋建筑工程定额套价计取,现单独发布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投标人依据独立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针对“**管理用房”和“管理用房改造”编制报价,汇总列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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