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鹿窝镇华溪村大湾组一号地块XF-11 |
宗地总面积: |
21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鹿窝镇华溪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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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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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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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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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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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商业用地 |
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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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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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26万元 |
加价幅度: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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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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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9月06日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6日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9月07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鹿窝镇华溪村大湾组一号地块XF-11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该宗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八、****银行账户:联系地址:贵****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三楼
联系人:蒋波联系电话:0851-****973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双龙航空港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