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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公司签订的《桶装饮用水供应合同》临近到期。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我公司对******公司的服务情况开展了履约考核,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符合合同续期奖励要求。我公司拟与******公司按原合同标准续签《桶装饮用水供应合同》,续签期限为2年。
现将履约评价结果和续签合同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情况及提出异议,反映的情况及提出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含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函,以示负责。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55-****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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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