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新庄子地下水源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审批
辽宁-锦州-凌海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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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公司****公司:

****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及《**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公司****公司水源地位于****市新庄子镇,取水方式为井群取水,共12眼井,其中4眼位于大明村,8眼位于新庄子村。

二、延续事项

****公司在**市新庄子镇取用地下水,年许可取水量1650万立方米,最大日取水量4.5万立方米,用途为生活和工业用水。

三、有关要求

1.按照**省压采地下水工作有关要求,你公司新庄子地下水源已列入压采方案,****水库地表水工程通水后,新庄子地下水源将转为工业备用水源。

2.你公司应协助保障地下水源在线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数据汇集与运维平台。

3.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并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你公司应当加大实施节水改造力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依法依规缴纳水**费。

联 系 人:梁松雪 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1303

****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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