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真旺塑料包材包装有限公司埋地溶剂罐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望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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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埋地溶剂罐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2024-07-30

项目名称

****埋地溶剂罐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旺旺路20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明启****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市**区旺旺路20号现有厂区主厂房的东部、尾气处置装置区的**硬化地坪内建设埋地溶剂罐区,其中乙酸乙酯储罐、乙酸正丁酯储罐、乙酸正丙酯储罐、异丙醇储罐容量不变,并新增一个15m3乙醇储罐,即共建5台15m3的钢质卧式双层埋地储罐。本项目建成后原溶剂槽罐区停用(本项目不涉及原溶剂槽罐区的拆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储罐呼吸阀处设置净化设施。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声环境影响

通过隔声、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南侧)、4类(东、西、北侧)标准。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沾染性废抹布、废拖把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清罐废液及清罐沾染物由有资质的清罐单位即清即运,不在厂内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