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创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不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9A202****0027)
本****学校科创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不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不分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6168.15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8个月 |
| 2 | ****公司 | ****0300.00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8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陈建敏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京111********36169 |
| 2 | ****公司 | 史旭鹏 | 一级建造师 晋114********0810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管理局 0351-****522。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电 话:0351-****522
电子邮件:****@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城新阳大桥北
联 系 人:史永鸣
电 话:159****8461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府西街华宇B座18F
联 系 人: 薄慧敏
电 话: 0351-****099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