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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课题研究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15:39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韦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2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杨桥中路28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764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259 | ||
采购包1(“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课题研究项目):
废标理由:经评审,三家投标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均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投标报价信息,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流(废)标。
采购包1(“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课题研究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2%;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2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125%;服务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一次性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课题研究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区杨桥中路283号
联系方式:0591-****7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62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电话:0591-****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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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