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邵县潭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新邵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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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关于****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8-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8-12 有效期: 长期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开发区东谷大厦 邮编:422900

联系电话:0739-****4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新****社区椅子组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县恒信**镇****公司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23****环境局**分局的环评批复(新环评字〔2020〕52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年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3号)要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按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报批。2021年建设单位由**县恒信**镇****公司变更为****,2021年开工建设时,建设方按照《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湘建村函〔2021〕64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出水水质按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进行施工,项目已于2024年3月完工,污水处理工艺由A2O+MBR膜处理工艺改变为预处理+A2O+沉淀工艺,出水标准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修建和维护管理,严格控制进水水质,****处理站超负荷运转,确保尾水排放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搞好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按照监测要求废水总排口安装污水流量计和PH、COD、NH3-N、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装置。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格栅沉砂池、贮泥池、一体化处理设备采用全封闭式,厂区边界、污水及污泥生产区周围均种植绿化隔离带,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布局设施、设备,对设备、设施

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固废按照“无害化、**化、减

量化”原则管理,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当日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暂存于贮泥池,****发电厂集中处置;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管理,各种危险废物的存储期按照环评报告中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运输和转运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方法》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水事故性排放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1.9t/a、NH3-N:5.475t/a、。TP:0.3650 t/a。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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