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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2024年8月14日00时00分前,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不同意**投标有效期的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失效。未按要求回复的投标人均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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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