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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开展“**省就业‘幸福里’社区”“**省零工市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就业‘幸福里’社区”评审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和《******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零工市场”评审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16号)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通过县市自评,州级复审的方式开展“幸福里”社区和“零工市场”评审认定,现将拟推荐省级“幸福里”社区和“零工市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拟推荐省级“幸福里”社区:(1)**乡景颇山“幸福里”社区、(2)遮放镇贡米之乡“幸福里”社区
2.拟推荐省级“零工市场”:德宏州**零工市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8月12日至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社会保障局、****反馈。
反馈单位及联系电话:
****社会保障局 0692—****801
**** 0692—****663
****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