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采购(第三次),采购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采购(第三次)
预算金额:共约****0000元 最高限价:70元/吨;60元/吨
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10~20mm;16-31.5mm ) |
最高限价(5~10mm)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 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 |
70 |
60 |
元/吨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 /
4.1(A)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2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省**市五指峰大街12号**市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515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五指峰大街12号**市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520。标书代写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官网、**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郭家村南6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189****08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18号总部经济大厦1108
联系方式:何先生 0796-****186
邮 箱:****@163.com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