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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改扩建项目 | **省**市金普新区复州湾镇迟屯委 | **** | ******公司 | 项目位于**普湾新区复州湾镇迟屯委****现有厂区内,本次项目**天然气锅炉(1台8 吨与1台6 吨备用,用于企业供暖)、1 台 180 万大卡燃气热风炉(用于生产制热)及 1 个 50m3LNG 储罐,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以替代现有的 3 台10t/h、15t/h、20t/h燃煤蒸汽锅炉,项目建成后原所有燃煤锅炉拆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