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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01627D | 建设单位法人:尹燕滨 |
| 孙殿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化工产业园**大街以北 |
| ****集团产业园项目Ⅰ期(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化工产业园**大街以北 |
| 经度:117.05426 纬度: 36.0234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1 |
| 泰环境审〔20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000 |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0162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01627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705575 | 竣工时间:2024-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334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甲胺类产品80000t/a、异辛酸20000t/a、硫酸二乙酯6000t/a、三甘醇二异辛酸酯50000t/a、硫酸氢钠25000t/a、医药中间体2515t/a、碘系列产品4245t/a、聚氨酯系列产品2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为二期验收,生产甲胺类产品80000t/a(其中一甲胺12500t/a、二甲胺17500t/a、三甲胺50000t/a)、碘系列产品800t/a(其中碘甲烷500t/a、IPBC 3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甲胺:预混、合成塔、脱氨塔、萃取塔、脱水塔、分离塔、甲醇塔、水吸收塔、甲醇吸收塔。 IPBC:PBC合成、PBC蒸馏、碘代反应、离心、水洗、离心、烘干、包装;母液精馏、提碘、氯化钠浓缩、离心。 碘甲烷:合成、一次蒸馏、水洗分液、干燥、二次蒸馏、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甲胺:预混、合成塔、脱氨塔、萃取塔、脱水塔、分离塔、甲醇塔、水吸收塔、甲醇吸收塔。 IPBC:PBC合成、PBC蒸馏、碘代反应、压滤、水洗、压滤、烘干、包装;母液精馏、提碘、氯化钠浓缩、离心。 碘甲烷:合成、一次蒸馏、水洗分液、干燥、二次蒸馏、灌装 |
| ①IPBC工艺固液分离由离心改为纽克压滤,纽克为密闭设备,可自动出料,减少了无组织废气排放;水洗工序在纽克压滤机进行,不在单设水洗釜,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为提高产品纯度,碘甲烷水洗工序由环评规划的一次水洗变更两次水洗,第二次水洗水用于下一批次第一次水洗水,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甲胺工艺废气及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水溶液储罐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排放; ②罐区甲醇储罐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3)排放; ③IPBC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PBC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等)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IPBC工艺高甲醇废气采用“三级水吸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6)排放;IPBC烘干和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7)排放 ④碘甲烷一次蒸馏釜液减压脱水不凝气采用 “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4)排放;碘甲烷一次蒸馏、水洗水蒸馏、二次蒸馏和灌装废气引至甲醇溶液吸收,甲醇吸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6)排放; ⑤项目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9)排放; ⑥污水站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0排放; ⑥甲类库和危废间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1排放。 废水:①二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处理废水、实验废水、蒸汽冷凝水和纯水站排污,其中真空系统废水、含甲醇尾气处理废水经“电催化反应器”预处理,高盐废气治理废水和碘甲烷工艺废水进行蒸发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甲胺和IPBC工艺废水一****处理站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纯水站排污水一并经“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漕河。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采用“UASB+一级AO+二级AO”处理工艺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①甲胺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和高聚杂质,IPBC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过滤杂质、废活性炭,碘甲烷工艺产生的釜液回收釜残和碘甲烷二次回收釜残,污水处理废盐,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IPBC工艺废盐和污水站污泥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要求,对其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进行鉴别,如果属于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甲胺工艺废气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 ②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水溶液储罐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处理,储罐区甲醇储罐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各废气一并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 ③IPBC投料废气、PBC蒸馏不凝气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IPBC工艺高甲醇废气(包括压滤废气、甲醇精馏不凝气、氯化钠浓缩不凝气)采用“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IPBC烘干和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 ④碘甲烷一次蒸馏釜液减压脱水不凝气采用 “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40排放;碘甲烷一次蒸馏、水洗水蒸馏、二次蒸馏和灌装废气引至甲醇溶液吸收,灌装废气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与碘甲烷甲醇吸收废气一并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 ⑤项目化验室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 ⑥污水站废气和污泥压滤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2排放; ⑦危废间和甲类库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1排放。 废水:①二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处理废水、实验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和纯水站排污。其中碘甲烷工艺废水和高盐尾气处理废水经蒸发预处理,真空系统废水、含甲醇尾气处理废水经“直流电解+IC厌氧反应器”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甲胺工艺废水、IPBC工艺废水、实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纯水站排污水经“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漕河 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m3/d,采用“一级AO+二级AO+MBR”处理工艺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①甲胺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和高聚杂质,IPBC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过滤杂质、废活性炭和工艺废盐,碘甲烷工艺产生的釜液回收釜残和碘甲烷二次回收釜残,污水处理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废气:①甲胺工艺废气增加一级酸吸收,一甲胺、二甲胺水溶液储罐废气增加两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变更为催化燃烧,甲醇储罐废气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污水站废气、危废间和甲类库废气各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泥压滤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以上均加强了废气治理措施,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②催化燃烧设备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更为“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沸石分子筛吸附性更强,不易燃,脱附可使用较高温度,稳定性强,加强了脱附效果;使用寿命长,减少了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③碘甲烷灌装废气由甲醇溶液吸收,甲醇吸收废气进入催化燃烧处理改为“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后进入催化燃烧处理,处理方式未弱化。 ④其余与环评一致 废水:①根据《污水处理扩建项目》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037),西厂区污水站新增3套直流电解+IC厌氧预处理单元,****处理站工艺变更为两级A/O系统+MBR反应器,处理规模由300m3/d扩大到800m3/d,处理工艺未弱化,未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②减少了蒸汽冷凝水排放,新增循环排污水,经管道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未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噪声:与环评一致 固废:①根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二期项目新增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 ②IPBC工艺废盐和污水站污泥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消防水罐、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一期已验收,依托现有; ③原料及产品罐区设置和甲B罐区围堰一期已验收,类液化烃、液氨罐组设置16m×96m×1.0m围堰。 ③项目生产车间及储罐区均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物质报警仪 | 实际建设情况:①消防水罐、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一期已验收,依托现有; ②原料及产品罐区设置和甲B罐区围堰一期已验收,类液化烃、液氨罐组设置16m×96m×1.0m围堰。 ③项目生产车间及储罐区均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物质报警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11 | 0 | 0 | 0 | 25.11 | 25.11 | |
| 0 | 16.32 | 0 | 0 | 0 | 16.32 | 16.32 | |
| 0 | 1.59 | 0 | 0 | 0 | 1.59 | 1.5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6166.4 | 0 | 0 | 0 | 16166.4 | 1616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 | 0.304 | 0 | 0 | 0.019 | 0.019 | / |
| 0 | 2.751 | 5.021 | 0 | 0 | 2.751 | 2.751 | / |
| 1 | ①二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处理废水、实验废水、蒸汽冷凝水和纯水站排污,其中真空系统废水、含甲醇尾气处理废水经“电催化反应器”预处理,高盐废气治理废水和碘甲烷工艺废水进行蒸发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甲胺和IPBC工艺废水一****处理站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纯水站排污水一并经“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漕河。 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采用“UASB+一级AO+二级AO”处理工艺。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 | ①二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处理废水、实验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和纯水站排污。其中碘甲烷工艺废水和高盐尾气处理废水经蒸发预处理,真空系统废水、含甲醇尾气处理废水经“直流电解+IC厌氧反应器”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甲胺工艺废水、IPBC工艺废水、实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纯水站排污水经“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漕河 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m3/d,采用“一级AO+二级AO+MBR”处理工艺。 | 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3~7.7,甲醇未检出,氨氮、COD、BOD5、SS、全盐量、总氮、硫酸盐、氯化物、碘化物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6.34mg/L、65mg/L、16.1mg/L、15mg/L、1536mg/L、13.4mg/L、45.4mg/L、156mg/L、0.108 mg/L,各项污染物均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①甲胺工艺废气及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水溶液储罐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排放; ②罐区甲醇储罐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3)排放; ③IPBC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PBC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等)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IPBC工艺高甲醇废气采用“三级水吸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6)排放;IPBC烘干和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7)排放 ④碘甲烷一次蒸馏釜液减压脱水不凝气采用 “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4)排放;碘甲烷一次蒸馏、水洗水蒸馏、二次蒸馏和灌装废气引至甲醇溶液吸收,甲醇吸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6)排放; ⑤项目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P3-9)排放; ⑥污水站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0排放; ⑥甲类库和危废间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3-11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①甲胺工艺废气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 ②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水溶液储罐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处理,储罐区甲醇储罐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各废气一并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 ③IPBC投料废气、PBC蒸馏不凝气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IPBC工艺高甲醇废气(包括压滤废气、甲醇精馏不凝气、氯化钠浓缩不凝气)采用“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IPBC烘干和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 ④碘甲烷一次蒸馏釜液减压脱水不凝气采用 “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40排放;碘甲烷一次蒸馏、水洗水蒸馏、二次蒸馏和灌装废气引至甲醇溶液吸收,灌装废气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与碘甲烷甲醇吸收废气一并引至“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 ⑤项目化验室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 ⑥污水站废气和污泥压滤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2排放; ⑦危废间和甲类库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1排放。 | DA037排气筒三甲胺、甲醇的排放浓度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氨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9mg/m3、4.89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三甲胺、甲醇、氨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81kg/h、5.8×10-5kg/h、0.0029kg/h和0.0136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231(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和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DA025排气筒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醇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2mg/m3、19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3048kg/h、0.1479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150(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和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DA029排气筒甲醇排放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5.2×10-4kg/h,VOCs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46mg/m3、4.6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13kg/h、0.002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和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31排气筒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分为3.04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7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DA038排气筒VOCs和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1mg/m3、29.2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56kg/h、0.1748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32排气筒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氨、硫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99mg/m3、4.33mg/m3、0.03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96kg/h、0.0139kg/h、1×10-4kg/h;三甲胺排放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6.7×10-5kg/h;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50,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DA040排气筒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分为2.76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9.3×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 |
| 2 |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如下: (1)本项目液态有机物料及液氨等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进料,粉状物料采用密闭包装袋进行转移。 (2)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废气;液体物料采用负压真空进料,工艺废气、冷凝不凝气等废气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同时车间设置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并定期开展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 (4)项目储罐区物料装卸采用快速接头装卸;物料卸车泵采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避免泵损坏造成物料泄漏;卸车时均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卸车,使液面缓缓上升,减少液体飞溅,减少装卸过程中物料的挥发;储罐呼吸阀出口连接密闭管道,将储罐废气引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减少了废气排放量。 (5****处理站产臭单元均密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6)项目甲类库和危废间封闭,负压收集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7)厂区绿化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如下: (1)本项目液态有机物料及液氨等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进料,粉状物料采用密闭包装袋进行转移。 (2)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废气;液体物料采用负压真空进料,工艺废气、冷凝不凝气等废气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同时车间设置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并定期开展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 (4)项目储罐区物料装卸采用快速接头装卸;物料卸车泵采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避免泵损坏造成物料泄漏;卸车时均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卸车,使液面缓缓上升,减少液体飞溅,减少装卸过程中物料的挥发;储罐呼吸阀出口连接密闭管道,将储罐废气引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减少了废气排放量。 (5****处理站产臭单元均密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6)项目甲类库和危废间封闭,负压收集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7)厂区绿化 | 厂界甲醇、三甲胺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氨、硫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91mg/m3、0.409mg/m3、0.18mg/m3、0.005mg/m3、0.082mg/m3、17(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2.9~58.8dB(A),夜间噪声监测范围为43.7~4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 1 | 项目生产车间、甲类库、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站、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 项目生产车间、甲类库、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站、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
| 1 | ①甲胺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和高聚杂质,IPBC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过滤杂质、废活性炭,碘甲烷工艺产生的釜液回收釜残和碘甲烷二次回收釜残,污水处理废盐,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IPBC工艺废盐和污水站污泥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要求,对其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进行鉴别,如果属于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①甲胺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和高聚杂质,IPBC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过滤杂质、废活性炭和工艺废盐,碘甲烷工艺产生的釜液回收釜残和碘甲烷二次回收釜残,污水处理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物、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①设置容积1000m3的消防水罐三个; ②项目区西侧设置有效容积3927m3的事故水池一个;③罐区设置围堰。 ④项目生产车间及储罐区均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物质报警仪 | ①设置容积1000m3的消防水罐三个 ②厂区设置4000m3的事故水池一座和2200m3的初期雨水池一座;③罐区设置围堰。 ④项目生产车间及储罐区均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物质报警仪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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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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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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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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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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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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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