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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财购〔2024〕170号
各预算单位:
****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各单位防控廉政风险,我局决定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本次采用单位自查和抽取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工作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表》(详见附件2)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附件1、附件2****政府采购管理科)。
(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随机抽取部分单位为检查对象,每个单位检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个,检查单位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实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严格抓好落实,确保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得到最大成效。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表
2.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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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