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经开区翡翠首府等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经开区翡翠首府等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请问“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类项目,(含污水管网、厂站、提升泵站)可否作为业绩”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所述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包含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类工程(含污水管网、厂站、提升泵站)设计业绩
2.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算标书代写
答:同一业绩若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细则要求,可以重复计分。
3.如“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含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管渠的,是否可以作为项目业绩
答: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含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管渠)设计项目属于本项目所述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范围,故可以作为项目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892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4年08月12日
原项目名称:经开区翡翠首府等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经开区翡翠首府等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备注“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请问若我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岗位,是否符合上述备注要求标书代写
答:符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892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