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不干胶60万平方米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联系电话:0760-****280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不干胶60万平方米搬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神湾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4号3栋2层203卡之一,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双面胶纸的加工,年产双面胶纸60万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神****公司深度处理;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年产不干胶60万平方米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