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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大水桥河(溢洪道至出**段)岸坡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县大水桥河(溢洪道至出**)岸坡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徐发改〔2024〕60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经上网公示,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办河湖〔2024〕149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县大水桥河幸福河湖建设,原则同意****委托****编制的**县大水桥河(溢洪道至出**段)岸坡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440825-19-01-339794)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书。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河湖水系连通:疏通支流0.32km,疏通支渠0.16km,**箱涵5座、**或重建排水涵管11座、水陂改造1座、重建1座,**引水节制闸1座;(2)堤岸功能完善:生态化改造河长1.50km,对原有浆砌石挡墙进行生态化改造2.66km,岸线植被恢复6.68万㎡;(3)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针对河湖水域空间萎缩,修复河地貌形态河长4.60km,生态化固脚6.44km;(4)水文化水景观建设:打造生态景观节点7处及建设幸福河湖驿站3处,标识标牌安装等。
四、****水务局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概算总投资13301.1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10866.03万元,征地补偿静态投资2254.4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92.4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88.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县桥河幸福河湖建设**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办河湖〔2024〕149号、粤水河湖长〔2024〕4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186号、****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9号、湛水河湖〔2024〕2号、徐财农函〔2024〕104号、徐自然函〔2024〕376号、市水务局关于**县大水桥河(溢洪道至出**段)岸坡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有关情况的复函、****政府关于**广汇源****公司异议书的答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诺书。
六、请敦促项目单位继续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工程概算审核对比表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市纪委监委、水务局、财政局、统计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该项目的招标事宜核准如下: 1.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以下,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关许可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本项目不涉及主要设备、重要材料; 2.核准项目的设计、**工程、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logi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3.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