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经统投审〔2024〕39号
****管理委员****统计局关于美丽乡村智慧设施建设项目(幸福村沿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区****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美丽乡村智慧设施建设项目(幸福村沿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函》****中心函〔2024〕1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管委会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仲综办会函〔2023〕101号)、《****政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仲政投办纪〔2023〕9号)和《关于美丽乡村智慧设施建设项目(幸福村沿线)的回复意见》(惠仲信息化办函〔2024〕3号),经我局研究,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美丽乡村智慧设施建设项目(幸福村沿线)(项目代码:****)。
二、该项目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该项目将在**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的幸福村(YE31与YH76乡道)上进行新型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合计改造约6.43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信息化部分:(1)感知前端建设,**智慧多功能杆件233根及智慧多功能杆搭载智能设备;(2)网络传输建设,敷设光缆约24.630千米、配电电缆约10.352千米,新立3个室外光纤交接箱,新增智慧网关以及边缘计算网关设备;汇聚层租赁3条300M网络链路专线,**3套80KVA路灯专用箱变,新增配电柜、网络机柜以及汇聚交换机等配套设备。2、土建部分:信息化工程设施配套管道敷设、接线井以及信息化设施配套基础建设,合计改造长度约6.435千米,并拆除杆件238根。
三、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2018.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81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1.03万元,预备费30.4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五、请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做好工程节能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
六、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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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审计局****开发区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由财政部门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