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题原创歌曲《青春火焰蓝》MV制作及参赛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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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17:37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8月20日 09:00 | ||
| 预算金额 | ¥14.4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71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先生,198****92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吴,0596-****717 |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主题原创歌曲《青春火焰蓝》MV制作及参赛推广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主题原创歌曲《青春火焰蓝》MV制作及参赛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6-****7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先生,198****9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6-****717
代理机构地址: ****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主题原创歌曲《青春火焰蓝》MV制作及参赛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比选人为****。现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主题原创歌曲《青春火焰蓝》MV制作及参赛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公平竞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
2、服务地点:**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3、项目最高限制总价为人民币144800.00元。
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歌曲MV摄制,并提交成品。成品定稿后10日内完成歌曲线上宣传推广,并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及比选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有明确涂改复印无效或无法律效力说明的,参选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附于参选文件正本中)。****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标书代写
3、参选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参选人应提供缴交费款所属为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无欠税证明;标书代写
4、参选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交费款所属为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所以参选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标书代写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参选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7、代理机构将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参选人相应的信用记录,****小组签字确认。查询结果存在参选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选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参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只推荐1家中选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1家中选单位,即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人。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地址:****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或电话购买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比选资料每套200元, 如需邮寄,邮费自付,文件售后不退。
六、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比选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支票(须为转账支票,且收款人应为比选人全称,否则视为无效支票)、汇票、本票: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中附上保证金凭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方式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供应商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应将保函、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注: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等票据原件或保函(原件或电子保函可提供复印件)等手持材料。末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七、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00时;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00时(参选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标书代写
3、比选地点:****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电话:苏先生
联系人:198****9230
2、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电话:0596-****717
联系人:小吴
比 选 人:****
代理机构:****
2024年08月12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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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48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