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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土地 | |
| ******局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 |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 ****闲置土地认定书(**规资闲(认)〔2024〕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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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规资闲(认)〔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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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22)(**)2号),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72022B00014,****园区核心区,面积为10134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3年2月5日。
上述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渝规资闲调**〔2024〕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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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
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