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保障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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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保障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3

项目名称 **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保障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01-430105-04-01-959730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保障住房项目设计已由长****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开发改备﹝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保障住房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市**区捞刀河街道中星路以南,自安路以东,高霞路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3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配套设施约17.57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约0.1万平方米,地下室约4.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3.1 ,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 。(最终数据以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2.4投资估算:1095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以及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装配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设计概算等。其中BIM技术服务要求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用于后续施工管理;施工图设计则要求按规定参加施工图审查、相关设计审查,配合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完成,并确保施工图预算编制金额有效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协调交通、强电、自****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包含各阶段过程报建服务,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等。包含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批的一切咨询、出报告、会务、专家评审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00日,其中: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会后4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各阶段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调整。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年08月13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095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1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 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中的最后一个时间为准。

(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及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9月04日09:00:00时止(**时间,下同)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04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cn/zbtbjgw/(****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170。

9.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n/zbtbjgw/)或**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899 按2转1或****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731-****683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湘江新区麓谷街道**路662****科技园二期16栋303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刘柏翠

电 话:0731-****4809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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