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系统审判服(温区防寒大衣)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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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审判服(温区防寒大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系统审判服(温区防寒大衣)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09: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标准-投标人实力原内容:3.2投标人保证设备运转率达到50%(含)以上且配备工人数量在260人(含)以上的计12分;设备运转率达到40%(含)以上且配备工人数量在200人(含)以上的计6分;设备运转率达到30%(含)以上且配备工人数量在140人(含)以上的计1分,其他不计分,本项最多计12分(注:1、运转率=符合要求的工人数量/符合要求的生产成衣设备数量*100%;2、提供工人名单及近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设备运转率承诺函,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3.2为确保服装顺利生产,保障3.1所列设备运转良好,投标人拟投入260人(含)以上生产工人用于本项目服装生产的计12分;200人(含)~259人(含)的计6分;140人(含)~199人(含)的计1分,其他不计分,本项最多计12分【注:提供岗位分配表及近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畅
电话:0731-****111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省**市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任先生
邮编:410000
电话:0731-****631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省**市**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C栋802房
联系人:冉光玲、周畅、朱莹
邮编:410000
电话:0731-****1118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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