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耳鼻诊断仪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耳鼻诊断仪
预算金额(元):230000
数量: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耳鼻诊断仪用于鼻阻力的测定、耳鼓膜顺应性测定,鼻窦腔体的分泌物及组织状态的诊断。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ATMOS |
德国 |
| 2 |
DIFRA |
比利时 |
| 3 |
GM |
德国 |
五、申请理由:我院拟采购的耳鼻诊断仪用于鼻阻力的测定、耳鼓膜顺应性测定,鼻窦腔体的分泌物及组织状态的诊断。
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采用可重复使用,大小可选的测试头进行测量,患者测量舒适性密封性更好,得到数据更加精准。内置流量仪实时测量患者呼吸流量曲线,确保测量结果更加精准。具有多次结果同时比对,利于患者沟通,目前国产产品无法满足需求。
综上所述,我院特此申请,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周忠慈 |
高工 |
****医院 |
| 余华良 |
高工 |
**市**二院 |
| 茅开浪 |
高工 |
****医院 |
| 孙陈磊 |
高工 |
****医院 |
| 张琰茹 |
专职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 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标书代写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9527
传真:/
地址: **市**路800号
2、 ****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303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3033
传真:/
地址: ******路118号
附件信息:
进口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