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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投标文件(上传版)应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时间)之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成功。标书代写
2.所有投标文件(纸质版)应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预估快递运输时效,保证在上述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指定****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3A。联系人李辰。联系电话151****9781。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定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时间),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审计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区万盛南街99号
邮编101121
电话010-****853
联系人侯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学院南路62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8281、151****9781
传真010-****4194
联系人李辰、马宇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