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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县2024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本项目位****办事处**路,项目地块西侧为空地;****小学,北侧为空地,东侧为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5.****7802°,纬度26.****1226°。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项目地块征收前为农用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用作工业用途,不存在相关的污染监测据,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2、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在2024年土地类型农用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工厂、企业,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用作工业用途,不存在相关的污染事件及污染记录,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会对人体健康风险造成影响。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