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建设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内容:
(一)预算:76.6198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自2023年4月1日起,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n/)进行注册,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三)项目需求明细
(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限: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0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fbcgs42 @163.com;发送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书面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建议函(格式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
5.责任书(格式见附件2)
6.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戴助理
联系方式:0571-****7126;0571-****7129
附件:1.技术经济(商务)要求
2.建议函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