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小水库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第二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4年小水库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第二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人民路街道**区人民路76#506
成交金额:叁拾万零玖仟伍佰伍拾伍元整(30955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服务范围:**市**区白蚁隐患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人工开挖蚁巢、回填夯实、灌浆,化学屏障设置,埋置诱杀包,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普查等,具体详见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及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防治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柏荣、蔡如胜、李有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佳隆大厦4楼,联系电话:0564-****72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发改委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六****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作站)
地 址:**市皋城路与安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佳隆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64-****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主任、朱工
电 话:0564-****893、0564-****722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