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4.9)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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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提供生产设备照片或生产设备购买发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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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空气源热泵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基于该业绩合同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及数量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和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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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交货地点 |
**,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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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交货期要求 |
收到订单后20日内交货,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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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_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刘阔 022-****2277
(********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