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
| 2024-08-13 17: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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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省委****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办函〔2024〕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研究方向及资助经费 1.项目类别:2024 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2.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党建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等(参考选题见附件 1)。 3. **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重点项目 1.2 万元/项、一般项目0.8 万元/项、青年项目 0.5 万元/项、委托项目 1.2 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 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党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3. 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限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即 1984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 4.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重点鼓励、支持围绕**省高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5.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项目组成员控制在 4 人以内。 6. 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承担有**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研究任务的,在其主持的项目通过结题鉴定(或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项满三年)后,方可申报下一轮项目。 7. 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8. 关于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结项等未尽事宜,依照《**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赣教党办字〔2024〕3 号)(详见附件4)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二)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负责人登陆科研系统(http://172.****.0.75/),从“项目申报”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于9月12日前完成校内在线项目申报,并在“相关附件”处上传《项目申请书》(附件2),文件以“2024年度**省党建研究项目+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各单位请于9月12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AB表分开)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AB表分开,A4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 3.遴选上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给定的限额进行遴选并上报。 4.申报截止时间:9月12日,逾期概不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孙老师,****6047,****@163.com。 附件: 1. 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2. 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含AB表) 3. 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科研处(学科办) 2024年8月13日 |
| 附件【附件1: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参考选题.doc】 附件【附件2: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含AB表).doc】 附件【附件3: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4:**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赣教党办字〔2024〕3号).pdf】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