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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标志标线划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9:4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傲,周鱼斌,林金星 | ||
| 总成交金额 | ¥97.909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371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松港街道利埕村10号-3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3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3711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采购包1:
| **** | **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二区G单元502室 | 979,090.00元 | 96.33 |
采购包1(**标志标线划设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标志标线维护新增及维护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 | 6.1 供应商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勘察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项号21) 6.2 供应商施工中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损坏等事件由成交人赔偿并承担责任。(项号22) 6.3 供应商施工期间保证现场整洁、卫生,施工产生的垃圾等废物要及时清运。(项号23) 6.4 施工前,道路表面上的所有灰尘、污物、石块及其他废物、杂质,须清除干 净。施工时,路面必须清洁干燥,禁止在雨天或潮湿的路面上施工。(项号24) 6.5 施工过程中,应设立警告牌,防止车辆在未干的涂漆上驶过,凡是被车沾污、 损坏部分均需抹掉重涂,费用由成交人方负责。(项号25) ★ 6.6供应商必须承诺由采购人委派的标线零星修缮工作,需在24小时内完成,如遇下雨等客观因素无法施工的,时间相应顺延。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4月30日 | 项 | 5.1 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应一致、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项号6) 5.2 新施划的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黏、脱落、 泛花等现象。标线内的有缺陷面积应小于 3%。 (项号7) 5.3 新施划的标线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 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项号8) 5.4 热熔型标线涂膜外观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粘附现象, 标线在施划完毕 3 分钟后,涂料无粘附轮胎现象。标线使用的涂料中树脂必须是 热塑性的,涂料添加剂含有增塑剂、防沉降剂、抗污污染剂、抗紫外线变色剂及 预混玻璃微珠和面撒玻璃珠。(项号9) 5.5 热熔型标线的施工厚度应大于 4.5kg/㎡,震荡标线的施工厚度≤4 毫米。(项号10) 5.6 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采购方安排的工程施工量。 | 979,09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傲 |
| 评审专家: | 周鱼斌 、 林金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8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标志标线划设项目: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县松港街道利埕村10号-3
联系方式:0593-****33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方式:157****37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范
电话:15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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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