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4]162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灵地(G)[2024]-6号 | 白土岗乡 | 2974平方米(合4.46亩) | 商服用地(商业用地) | 0.5≤ R ≤1.0 | JM≤40 | L≥20 | 净地 | 40年 | 88.93 | 88.93 |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11日16时30分 | 2024年09月13日09时10分 | ||
| 灵地(G)[2024]-10号 | 307国道南侧 | 2651平方米(合3.98亩)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 0.7≤ R ≤1.2 | JX≥30 | L≤20 | 净地 | 50年 | 48 | 48 |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11日16时30分 | 2024年09月13日09时2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nxys.****.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nxys.****.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灵地(G)[2024]-6号:1.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2.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灵地(G)[2024]-10号:1.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2.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市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173****8996。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nxys.****.org,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4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