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8-14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监理Ⅳ标(**境内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2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13日
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监理Ⅳ标(**境内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元(418000.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24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总监:江涛 (证书编号****007635)
项目总监业绩:**市欧阳河闸工程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市合创****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元(418000.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24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水库溢洪及放空设施迁改工程
项目总监:胡志国(证书编号****034248)
项目总监业绩:****水库溢洪及放空设施迁改工程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陈小波
电话:0552-****8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广场C3幢15A01室
联系人:袁工
电话/传真:0551—****5989
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598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水利厅****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3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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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