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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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8

履约担保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招标人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招标人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2.采用担保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3.采用商业保险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4.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5.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修改为:

7.8

履约担保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金 额:中标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招标人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招标人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

1、具体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进行约束)

2、其它不变。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二龙回族乡

联系人:郭小玲

联系方式:187****83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定****花园小区7幢301、302室

联系人:陶**

联系方式:0550-****143

日期: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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