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支路临时路工程
变更公告
更正内容:资格审查内容第2、3条的评审标准
原磋商文件内容: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合格有效 |
| 2 |
资质证书 |
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 |
项目经理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4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以提供的企业概况为准 |
| 6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
| 7 |
信誉情况 |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现场查询) |
| 8 |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评审结论:是否通过 |
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合格有效 |
| 2 |
资质证书 |
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 |
项目经理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4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以提供的企业概况为准 |
| 6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
| 7 |
信誉情况 |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现场查询) |
| 8 |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评审结论:是否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