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碑-朝**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大溪沟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上清寺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石油路-化龙桥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菜园坝-两路口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岗-南纪门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大坪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剩余项目(剩余部分)、**区东中部片区燃气、排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区中西部片区燃气、排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2024〕136号、〔2024〕135号、〔2024〕138号、〔2024〕139号、〔2024〕133号、〔2024〕137号、〔2024〕134号、〔2024〕140号、〔2024〕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 **碑-朝**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740m,修补点190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26.4km。
2.2.2 大溪沟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680m,修补点171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9.5km。
2.2.3 上清寺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910m,修补点230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14.7km。
2.2.4 石油路-化龙桥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988m,修补点147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11.7km。
2.2.5 菜园坝-两路口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662m,修补点153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11.4km。
2.2.6 **岗-南纪门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872m,修补点220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31.8km。
2.2.7 大坪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剩余项目(剩余部分):更换1004m,修补点253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28km。
2.2.8 **区东中部片区燃气、排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575m,修补点148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8.8km。
2.2.9 **区中西部片区燃气、排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剩余部分):更换30m,修补点8处,户内表前燃气设施改造及户内立管更换约1.7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462.4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期内的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的实施监督、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配合结算审核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本项目在达到项目完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施工建造工作。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移交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项的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予以担任,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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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长江**路 150 号(储奇门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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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星光大道90****中心A2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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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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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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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608 | 联系电话: | 023-****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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