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兴城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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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4-08-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4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011

传真:0429-****77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公司

****政府东侧

**昊华****公司

一、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总建筑面积6313.48m2。**主体工程:教学楼建筑面积 6300.23m2,其中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建筑面积约为80m2,门卫13.25m2,建设2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五人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等场地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升旗台沙坑、大门、围墙、绿化及室外基础设施。**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5万元,占总投资的3.15%。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实验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烟道(DA001)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0.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过自带的净化系统的处理后,通过备用发电机房的排风系统引入楼内独立烟道,再由烟道引至地面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冬季供暖由市政统一供暖。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粪车清运至兴****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兴****公司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要求。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监控,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提**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将各项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七)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中表1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八)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系,并覆盖特征污染物。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十)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严格按照葫芦****服务中心《关****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葫环服评[2024]112号)抓好落实。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方可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