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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区蕲县镇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问:本项目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付至合同价款的 40%;2、每月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其中劳动报酬按月进行支付;3、交工验收合格经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4、剩余 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制作投标文件时是否需明确预付款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制作投标文件时与预付款相应的地方均需明确。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