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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8-14 13:30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 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投资部分)施工招标 第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 根据《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投资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款的规定,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 1、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9月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鼓励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施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通过现场勘察进行详细的核对,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的决定,以便更准确地拟定报价及制定投标方案。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需将踏勘证明附在投标文件中,未附踏勘证明的投标单位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 3、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及内容未做调整。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202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