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基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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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给****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建函〔20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确保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的安全,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基地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代码:****。
五、建设地点:****小学旁。
六、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8217.48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673.2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64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981.79平方米,**2#备勤楼建筑面积约2224.44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约11.25平方米及室外场地内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包含有室外场地硬化、道路、绿化、围墙和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等公用工程)。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1#综合楼、门卫室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2#备勤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八、请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招标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九、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项目推进工作,办理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23;****纪委监委****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09。收信地址:**市友****中心办公大楼2楼233室,邮编:532600)
附件:****基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基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设备 | |||||||
| 其他费用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资金额度,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4年8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