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大宗激光打印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2024年大宗激光打印机):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定标日期:2024-08-02 00:00:00,更正为:2024-08-14 00:00:00。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其他: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1.5%(100-500]1.1%,(500-1000]0.8%。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每批次《定货单》金额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供应商最迟在采购单位发出《定货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服务费按每个《定货单》金额分别收取,《定货单》金额不予累加。2、中标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4、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建行**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账号:351********052504219。5、服务费事宜联系人:陈小姐0592-****367。,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4年大宗激光打印机)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评审,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4年大宗激光打印机)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4日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定标日期:无
3、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2024年7月5日
4、评审专家名单:吕志仁、刘瑞壁、陈振山、柯雅婷、林益群、林劲柱、谢思农
5、其他: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的“**万翔-公开招标-**** 2024年大宗激光打印机-中标结果公告”作废,以此结果公告为准。
经评审,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因此本次招标失败。未中标供应商可与我司联系退还保证金;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2-****367。本项目如果有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请各供应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清退投标样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样品。友情提醒:欢迎投标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65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郑小姐,059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刘明芳,0592-****7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扬华、熊睿晨
电 话:0592-****518、****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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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