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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局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开发区东园区天燃气中压管道续建项目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公示内容:
该项目位于****办事处****社区,用地面积为1.3592公顷,其中(交通建设用地0.0176公顷,建设用地1.3416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现就此项目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665(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项目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土地相关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项目方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