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二毛山-三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 | ||
| 品目 | 普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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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9:5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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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9月06日 1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三开标室(**区) | ||
| 预算金额 |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秋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3877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嘉源大厦6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65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秋芳 | ||
| 项目概况 **市**区二毛山-三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6 10: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二毛山-三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
对**区二毛山一三毛山区域进行地质普查工作,通过实施必要的勘查手段和方法,对**范围,地形地物、地质界线开采现状等进行实地测量,初步查明普查区地层、构造、岩浆岩等基本特征,初步查明**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矿体特征、矿石物质组分及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09-06 10:00 (**时间)
地点:苏彩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0:00)前。
2、2024年08月21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2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3877
地址:**市**区彭祖路4****中心5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嘉源大厦6楼
联系人:李卓宸
联系电话:158****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彭祖路4****中心5楼
联系人:滕杭轩
联系电话:0516-****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杭轩
电话:0516-****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