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鹭湖实验学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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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本校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需求,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对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不得超过2980元/每学期/每学生(每日每辆校车早晚各接送1趟)

4.主要采购标的:在**市范围内择优选定正规资质的校****公司,负责提供本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凭证材料: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须****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为客运)且在有效期内(凭证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有在**市内提供正规校车运营服务管理的经验(凭证材料:****教育局已盖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4.校车运营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供的校车符合2012年国标标准,****公司所有,不得非法挂靠(凭证材料:校车运营企业出具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5.1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2 ****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3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5.5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龙****社区东环二路8****广场B座7楼7K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00元(报名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5132),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各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http://www.****.net/“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未按照要求上传的将拒绝报名审核通过)

(1)报名登记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网上汇款凭证;

上述第(1)(3)项文件可在****http://www.****.net/“招标公告-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即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龙****社区东环二路8****广场B座7楼7K房标书代写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企业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8台校车车辆凭证交至**市**区采购单位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中标企业须使用车况优良的符合2012年国标的校车,提交备查校车凭证要求如下:

1.单台校车核载人数不得低于49座(根据采购单位乘车学生人数而定校车座位数);

2.提交备查8台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校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车辆整车合格证,采购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停车地点核对确认校车实体数量及车辆信息;

备注:如企业在中标公示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以上要求校车车辆凭证即视为自动流标,并承担自动流标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2.****官网:http://www.****.net/。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

地址:**市**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31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76****6241

2.招标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0755-****5132

联系地址:**市龙****社区东环二路8****广场B座7K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5-****5132

联系邮箱:****@zjbid.net

****

****委员会

****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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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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