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06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芗**胜利西路以南**路以东金院路以北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3.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065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013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29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4P05 | 宗地总面积: | 272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创新路与金圆大道交叉口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729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05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100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 到 ******信息中心****中心招商信息科(**交警北侧)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 到 ****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四楼(4075号)土地竞买受理处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04****服务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4P05的****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二中;宗地2024P06的小学施教区****学校附属小学,初中****办事处****初中校。****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二)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2024P06除外)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及溢价部分按照用地性质及地下空间评估价格的比例进行分摊,并写入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宗地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宗地2024P05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宗地2024P06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四)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七)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信息中心****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826、0596-****05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营业部,****银行****公司**芗江支行,****公司**高新区支行,****银行****公司**市**支行,****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22****98327,136********036717,161********0279659,350********709999999,140********0033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