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审批
河北-邢台-巨鹿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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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地块位于**省**市**县**镇西张庄,中心地理坐标:114.972846°E, 38.198121°N,调查面积为3567.00m2,****机关团体用地。地块四至:东侧为禧鹿街,****社区地,****社区地,****社区地,调查地****气象局办公楼。****机关团体用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土壤样品9个(不含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共检出污染物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其他因子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酞酸酯类、有机农药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的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水溶性氟化物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pH值为7.6-7.9。检测结果如下表所示。地下水样品仅常规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均未超标。地下水在不饮用的条件下,风险可接受。

综上所述,故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同时各因子检出值低于相应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联系人 :13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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