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泉心河水库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崂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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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3********2548168张明
薛英喜**省**市**区
**市**区梅岭路2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青****水库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2021版本:124-水库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省**市**区 ****办事处返岭前村南,**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市省级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
经度:120.67014 纬度: 36.19196****环境局
2017-05-10
青环崂审〔2017〕34号/
37388
1159.6****
123********2548168******公司
****0203MA3Q99RT99
/2023-05-31
2024-07-082024-08-05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08zoN7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库现有坝址下游150m处改扩建大坝一座,新坝体占地3.71公顷,新增水面淹没占地3.94公顷,****水库总库容为629万m3,兴利库容550万m3,日供水量为1.67万m3,****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如大坝、泄水建筑物均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防洪按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水库大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长344m,最大坝高 90m,坝顶宽 7.8m,上游坝坡 1:1.35,下游坝坡 1:1.4。 溢洪道工程:位于大坝右岸,闸室布置三孔闸门,每孔净宽6m,设6×6m弧形闸门。 输水管和放水管工程:埋置在导流隧洞中,长度均为520m。 交通道路:修建上坝交通道路2条,共1300m;库区道路一条,800m。 上游塘坝:临时工程,拟建于现有坝址上游850m处,作为****社区临时供水设施。坝长132m,为浆砌石重力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塘坝设计总库容9.84万m3,兴利库容6.54万m3,年供水量约13万m3。****水库改建完成后拆除。****水库现有坝址下游150m处改扩建大坝一座,新坝体占地3.71公顷,新增水面淹没占地3.94公顷,****水库总库容为629万m3,兴利库容550万m3,日供水量为1.67万m3,****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如大坝、泄水建筑物均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防洪按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 水库大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长338m,最大坝高 90m,坝顶宽 8.0m,上游坝坡 1:1.35,下游坝坡 1:1.4。 溢洪道工程:位于大坝左岸,闸室布置三孔闸门,每孔净宽6m,设6×5.5m平面钢闸门。 输水管和放水管工程:共用同一条水管,埋置在导流隧洞中,长度均为520m。 交通道路:修建右岸上坝交通道路1条,长度584m;库区道路一条(三叉路),长度786m。 上游塘坝:建于现有坝址上游850m处,作为****社区临时供水设施。坝体为浆砌石重力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塘坝设计总库容6.78万m3,兴利库容4.28万m3。
1、主体工程 (1)坝体长度由344m变更为338m,坝顶宽度由7.8m变更为8.0m,主要开发任务未发生改变; (2)溢洪道工程位置由大坝右岸变更为左岸,闸门由 6×6m弧形闸门变更为6×5.5m平面钢闸门,溢洪道工程位置的调整未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 (3)输水管和放水管由两根管道均为520m变更为共用一根520m管道。 主体工程的变动不影响本项目的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及地点,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内容。 2、辅助工程 (1)修建上坝交通道路2条,左岸、右岸两侧各有一条道路,长度分别为700m和600m,共1300m变更为左岸上坝道路未修建,右岸上坝道路由600m变更为584m; (2)库区道路由800m变更为786m。 辅助工程的变动不影响本项目的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及地点,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内容。 3、临时工程 上游塘坝由临时工程变更为永久性建筑物,设计总库容由9.84万m3变更为6.78万m3,兴利库容由6.54万m3变更为4.28万m3。 2024年7月5日,****组织召开了关于********水库改建工程上游塘坝永久保留的专家技术论证会议,专家组由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的6位专家组成,****农业农村局、****改革局、****环境局**分局、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通过《********水库改建工程上游塘坝永久保留技术论证意见》得知,上游塘坝系浆砌石重力坝,其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质量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现状质量满足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在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库的拦沙坝使用,减少淤积,对水库的管理运用、林业生态、森林防火等方面是有利的,建议作为永久性建筑物保留。 上游塘坝库底高程(166.5m****水库改建完成后兴利水位高程(149m),且上游塘坝总库容(6.78万m3****水库改建完成后总库容(629万m3)的1%,占比非常小,****水库****水库调节性能,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内容。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严格遵守各级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规定,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如:物料密闭输送,工地现场周围实施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定期酒水抑尘;按规定使用成品混凝土等,防止粉尘污染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规划车辆运输线路,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后方可实施。 建筑垃圾统一运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处理场处理。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要及时拆除临时塘坝,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严格遵守各级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规定,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如:物料密闭输送,工地现场周围实施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定期酒水抑尘;按规定使用成品混凝土等,防止粉尘污染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无夜间施工。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筑坝,不满足筑坝要求的部分回填坝体外侧压坝;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理场处理。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上游塘坝作为永久性建筑物保留。
建筑垃圾由统一运到******填埋场变更为部分用于筑坝,不满足筑坝要求的部分回填坝体外侧压坝。 环保工程的变动不影响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内容。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投入使用后,只承担********社区居民生活用水任务,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投入使用后,只承担********社区居民生活用水任务,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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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要及时拆除临时塘坝,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上游塘坝作为永久性建筑物保留。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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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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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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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要及时拆除临时塘坝,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堆料场、弃土场等,施工废水经沉降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禁止排放。 项目施****水库坝体作为围堰和已建成的放水洞下泄上游来水,通过半幅施工和放水洞导流的方式,有效保护河流下游生态环境。水库改建完成后,上游塘坝作为永久性建筑物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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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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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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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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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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