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6/2024-00045 | 文号石大发改审发〔2024〕87号 | 生成日期2024-08-14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发改局 |
****关于**区2024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交通局:
报来《关于**区2024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石大住建发〔2024〕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2024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星光大道(世纪大道至110国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项目是为已建成的星光大道(世纪大道-110国道)安装中央隔离栏,总长4.632km。
本次共安装中央隔离栏4632m、隔离栏高1.5m、材质为Q345B热氧气镀锌钢材。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4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1.37万元,建设工程费136.64万元,其他费10.32万元,预备费4.41万元,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解决。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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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